婚姻登记明起“全国通办”
时间:2021-05-31 A+   A- 举报

变“多地跑多次跑”为“跑一地跑一次”

婚姻登记明起“全国通办”

本报讯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自今年6月1日起,江苏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时间:2021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

根据实施方案,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就是说,继4月26日南通婚姻登记试点施行“全城通办”后,6月1日起我市又将迎来婚姻登记“全国通办”。这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婚姻登记服务工作人性化、便利化水平,同时解决了群众“多地跑”“多次跑”等问题。

“跨省通办”为婚姻登记带来了哪些变化?

一方户籍为南通地区的如何在南通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南通市域的内地居民,可在本市任意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业务,但离婚当事人不得同时在多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必须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完成。

双方户籍均非南通市的怎样在南通地区办理婚姻登记?

双方户籍均非南通市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双方为江苏省其他地区户籍或省外户籍可不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业务?

补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实行跨市、跨省办理。

现役军人能不能进行结婚登记跨省办理?

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可在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什么叫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常住户口所在地即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最后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当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经常居住地的重要依据。

“跨省通办”办理方式是什么?

建议结婚登记当事人提前通过电话、网络方式进行预约,进行材料预审。网络预约方式:关注“南通民政”,点击便民服务进入婚姻预约选项直达“江苏省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进行预约。

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以实行跨区域办理吗?

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仍然按照原方式开展。

(融媒体记者 钱伶俐 通讯员 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