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届时,停用原启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卡(以下统一简称老卡)。
农村居民的医保(新农合)就医结算与社保卡相关的各项业务,从2018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身份证刷卡,只能凭省社保卡办理。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的医保就医结算、购药等与社保卡相关的各项业务,从2018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启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卡,只能凭省社保卡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社会保障卡预存代扣缴费、手机银行网上缴费(启东农业银行或启东农商银行)、到银行柜面实时缴费(启东农业银行或启东农商银行)等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镇村经办工作人员不再收取现金保费。
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发放点办理申领手续(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社保卡发放点:市政务中心二楼大厅201、218窗口,电话83353385,83107102。农村居民医保社保卡发放点:所在地村委会)。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档;参保单位代办集体申领的,可与社保卡服务机构联系。
已领取省社保卡的,可本人持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卡反面左上角有银行标识)营业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手续,确保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代扣人社费用业务的顺利续接(如代发失业金、医保报销打卡结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等)。如发现代发代扣业务不能顺利续接到省社保卡的,可及时与代发代扣业务部门联系。
老卡停用后,未申领或已申领等候取卡者急需用卡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临时社保卡。代办须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省社保卡一人一卡,我市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市已申领省社保卡的,可继续使用,无需换卡或重复申领。
(王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