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及退休人员可续缴明年职工医保
时间:2016-09-01 A+   A- 举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的2017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启东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启人社发[2016]45号)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的2017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参加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为3300元/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逐年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为2088元/人、参加统账结合医疗保险且逐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为2664元/人。

上述人员可于2016年12月25日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5、216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凡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须确保账户留有足够余额。

(王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