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惊现“骆驼生意”
时间:2014-10-29 A+   A- 举报

生活在西北沙漠地区的骆驼来到启东,合影一次30元——

街头惊现“骆驼生意”

本报记者   王天威

昨天下午,记者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微友”上传了一组骑在骆驼背上的照片,而照片背景就是在启东闹市区(如图)。生活在西北沙漠地区的骆驼来到了启东,这还真是件稀奇事儿。记者赶紧跟发布这组图片的“微友”戴先生联系,证实了这件事情。

戴先生告诉记者,前天,他在市区南苑路世纪家园小区附近看见有人牵着一头骆驼在行走,感到十分好奇。戴先生凑上前想拍几张照,牵骆驼的人称,和骆驼合影要收钱。于是,戴先生花了30元和骆驼合了影。记者看到,照片中这头骆驼身披彩布,表情憨厚,做起模特来相当配合。

无独有偶,昨日有网友在本地某论坛中发帖称:在南苑小学附近,有一男子牵着骆驼,供市民合影赚钱。这头骆驼身披彩布,高约1.8米。在骆驼不远处,停放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上挂着招牌,上写“跟骆驼合影,30元一次,一分钟取照。”网友认为,南苑小学放学期间附近道路车多人多,骆驼为野生动物,上街有碍交通秩序。同时,利用大型动物从事经营活动,须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审批,这种行为涉嫌违法。还有一些网友也表示牵骆驼沿街招揽生意的做法很不妥,有损市容市貌。

“沙漠之舟”现身启东,记者也非常感兴趣。根据网友提供的地址,记者在市区南苑路、人民公园、紫薇公园等处找了一大圈,但并没有发现骆驼的身影。

骆驼到底能不能上路?利用骆驼牟利到底是不是触犯了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交警部门给出的答复是,对体积庞大的动物进入城区道路是否属于违章,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交警部门表示,在设立畜力车禁行标志的路段,牛、马、骆驼等动物不能进入。城区道路出现骆驼,如果进入了畜力车禁行路段,交警部门可按闯禁区处予100元罚款。如果确实影响到交通秩序的话,交警部门将进行劝导,要求离开。

市农委林果站负责人吴海荣表示,野生骆驼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从网友提供的照片上看来,这种双峰骆驼极有可能是被驯养的,再从极度磨损的鼻中隔来看,这些用来赚钱的骆驼属于家养骆驼。“家养骆驼不在保护动物之列,甚至可以宰杀食用。”不过,吴海荣也表示,人工驯养繁殖骆驼须持有驯养许可证,从其他地方运来时,还须有运输许可证以及动物检疫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