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正气护天平
时间:2010-08-04 A+   A- 举报

法官,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时时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的“风口浪尖”。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王辉,人称“拼命三郎”。多年来,由他所承办的案件几乎件件办成了服判息诉、胜败皆服的铁案和精品案,他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更让胜败双方佩服不已。他先后荣获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等荣誉,数次受到嘉奖,并被记三等功1次。近日,他光荣入围南通市十佳审判长候选人名单。

他开创的“巡回法庭”,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负担,还让广大群众从身边的典型案件中接受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7月27日下午,百忙之中的王辉抽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采访中,办公室的电话不停地响起,王辉略显歉意的笑着说,实在是太忙了,下个星期自己作为一名常驻法官,将去市交警大队交通巡回法庭现场办公,通过协助诉前调解、现场受理、就地开庭等形式,就抢救费用的支付、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事故损害的赔偿等事宜展开工作。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形成二次纠纷,也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2006年,王辉在吕四基层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发现经常有一些老弱病残,就一些赡养、离婚、邻里纠纷等案件寻到法院。于是,他和同事们商量,针对案件中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具有老弱病残情形,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独创了“巡回法庭”。后来,他们还把法庭辖区内一些有重要影响的案件、有重大普法意义的案件也都放在巡回办案之列。 巡回法庭不仅让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增加法官的亲和力,还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负担。不少案件就发生在大家的身边,在听审过程中,广大百姓不仅可以接受具体而生动的普法教育,直接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还可以从身边的典型案件中接受教育。

巡回法庭一般都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条件比较简陋,屋内就几张桌椅,墙上挂好国徽,桌上摆上“审判员”、“原告”、被告”标志牌……几分钟后,法官和书记员就坐,原告、被告以及双方的代理人就位,一个庄严而简易的巡回法庭搭成。当法官的法槌响起,代表着正式开庭。当地老百姓听说法官来村里巡回办案,便自带着桌椅,早早地来到村委会等候。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进行答辩……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与‘坐堂问案’相比,巡回办案所要花费的精力要更多一些,既要讲究效率还要确保质量,有时候还要挨骂受气,被不明事理的群众误解。”王辉告诉记者,一次,家住吕四港镇的陈某与妯娌许某发生矛盾,许某将陈某打伤,因在医疗费用上双方意见不合,陈某遂将许某告上了法庭。王辉便将这个案件列入巡回办案之列。开庭前,王辉想了解纠纷发生的过程和历史原因,便找到了许某,没想到竟遭到一顿臭骂。许某认为,法庭搬到村里,村民们都会来看她的笑话了。了解了她的心理后,王辉不厌其烦,好几次去她家里,最后许某被王辉的执著所感动进而同意到庭。开庭当日,王辉从亲情的角度去化解她们之间的纠纷,最终让许某和陈某握手言和。

他是一名法官,但很多时候他尽量回避“到底谁对谁错,谁赢谁输”这个在人们看起来对司法正义最直接的体现。“我要的不是结案,而是要用法律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数据显示,王辉接手的案子,有80%以上的案件是以调解方式结的案。

在与记者的交谈中,王辉聊起了让他至今不能忘怀的这样一起案子。

去年冬天的一天,正是天最冷的时候,一位衣衫单薄、年逾古稀的老人来到了法院,找到了王辉,他颤巍巍地说自己的儿子不孝顺,他要告自己的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当老人站到他面前的那一刻,王辉的心颤抖了。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赡养案件在农村十分普遍,当月,王辉与几名同事在吕四港镇某村开展了一次特殊的“赡养纠纷案”庭审活动,将庄严的法庭搬到了村委会办公室,邀请了不少村民代表前来旁听。

庭审中,这位老人哭诉道,自己年近90,膝下3个儿子,都已成家独立生活,自己年事已高,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十分困难。近几年,3个儿子对老人的生活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老人的3个儿子也极力为自己狡辩,在受到旁听村民们的指责后,纷纷低下了头。王辉从法、理、情方面做双方的工作,并提出调解方案:3个儿子每年给付大米150斤,食油5斤,另给付生活费500元,以后患病所需医疗费,由3个儿子平均分担。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一起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庭审现场,老人的3个儿子都表示今后要好好孝顺老人,保证老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王辉经手的案子里很大一部分是家庭纠纷,最典型的是子女不赡养老人。事实清楚得很,他可以判,“你必须赡养”,但他说“但是那碗饭往桌上一放,你吃得下去么?是什么滋味?”所以他会将百分之七十的案子选择调解。他关心的并不是规则,而是这只碗应该怎么放在桌上的技术细节。在多年的审判中,王辉潜心琢磨,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调解策略和技巧。王辉告诉记者,为了吃透案情,首先分析出案件的焦点问题,还要了解每一起案件背后的“隐情”,然后找出调解的切入点,对症下药,许多看似复杂的案件都能得到圆满调解。

去年,一位家住河北馆陶县的吴某在启东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将一名女子撞伤,因在赔偿费用上意见不合,该名女子遂将吴某和河北馆陶县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馆陶因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之地,经济落后,人身损害赔偿中许多具体项目标准较低。因此,该保险公司对法院在一些赔偿项目上的处理一直持有不同看法,甚至怀疑法官的中立性与公正性。

“当时,馆陶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的情绪比较激动,还表示虽然案件未判决,但已经做好上诉的准备,以应对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王辉告诉记者,针对河南当事人的疑虑与意见,他耐心向保险公司的人员一遍一遍解释,一方面在以前审理的案件中找出当事人均为本地人,且案情类似的判决,以说明法院的一贯司法标准;另一方面整理出本案赔偿依据,逐条解释赔偿的计算方法、标准。在该公司要求复印相关材料,以便上诉的情况下,王辉主动提出无偿为其复印、邮寄相关材料,免其来回奔波。

案件承办法官耐心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使该保险公司大为感动,最终表示接受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并自动履行了相关判决义务。就在保险公司人回馆陶一个星期后,寄来一封表扬信,感谢启东法院民一庭法官不敷衍、不厌烦,辩法析理,使其真正感受到了江苏法院中立司法、公正司法与人文司法的魅力。

每当他穿上法官服,迈进肃穆庄严的法庭,坐在神圣的国徽下敲响法槌时,他的心中就有一种无上的责任感和庄严感:坚守道德、正义,做一名人民信任的法官。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王辉将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充分运用于审判实践,不断总结、不断完善。所承办案件中,无论从办案的质量、效率、数量等各项指标看,均名列前茅,没有一件上诉,件件办成了服判息诉、胜败皆服的铁案和精品案。

几年来,王辉制作的法律文书,60%以上是晚上加班写出来的。案件多时,他一天开过3个庭。在家人的眼中,王辉整天都在忙着工作,上班忙,下班回家还是忙。“只要有空余的时间,我就要‘充电’学习。儿子都上初三了,我基本上没有带他出去玩过。妻子工作也比较忙,我们很少管教孩子。他很独立,只有当他真正遇到困难了,才会来找我。”说起儿子,王辉笑得很幸福。

王辉自己定的目标是: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无原则的话和事不说不做,能甘于清贫,耐得起寂寞,公公正正办事,踏踏实实做人。“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就应该严格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始终坚定地保持人民法官应有的清正廉洁本色。”王辉坚定地说。

在朱某诉李某、南通某运输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因其伤情严重,急需治病,因担心案件不能及时处理,当事人让其一亲戚送给王辉现金1000元,请他“关照”,被王辉当即拒绝。当王辉从当事人处了解到,当事人因急需医疗费用进行继续治疗,才会出此下策。王辉当即与运输公司和李某联系,提前开庭,并促成调解,保证了当事人在起诉后的最短时间内拿到了赔偿款,为其继续治疗解决了资金困难。

王辉遇到过无数次感激送钱、疏通贿赂的事情,但他不是婉言谢绝就是严辞拒绝,从未拿过当事人一分钱。因为在他心中坚守着这样的信念——当法官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本报记者  蔡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