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法律作武器”
时间:2007-04-13 A+   A- 举报

梅陆斌,南通东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多年来,他以法律为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公正永驻人心。

在梅陆斌律师整洁、带着书香味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他本人。年过不惑的梅陆斌儒雅中透着干练,平和中流露着自信。接受记者采访时,那种轻缓从容、有条不紊的交谈方式充分显示了一个优秀律师所具备的良好素养。

1986年7月,从江苏省司法学校毕业的梅陆斌被分配到市司法局工作。在旁人眼里,这份工作是不折不扣的“金饭碗”,但梦想成为一名律师的他并不满足。1987年10月,经过多次请求,他终于进入了市律师事务所工作。梅陆斌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当初的选择,因为我热爱这个职业。”

2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梅陆斌接过多少案件,服务过多少当事人,挽回过多少经济损失,已是难以统计。这当中,扎实的基本功、深厚的法学功底自不可少,梅陆斌说,更不能缺的是一种责任心,只有具备了高度责任感的律师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2005年,一桩由江苏省高院受理的我市某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索赔案件中,政府部门理应拒赔,但苦于拿不出证据。一筹莫展之际,作为政府部门代理律师的梅陆斌欣然领命,他带着两名助手,辗转于江浙沪一带,寻找资料,收集证据。开庭前夕,梅陆斌却因过度疲劳病倒了,为了不延误向省高院举证,躺在病床上的他拔掉尚未挂完的盐水直赴南京出庭。在大量证据面前,对方主动提出撤诉。事后,聘请梅陆斌担任代理人的政府部门领导直夸他“不战而屈人”。对方律师也对他敬佩不已,表示在以后工作中要与他多合作和交流。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广博谙熟的法学知识,使梅陆斌在法律界声名鹊起,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2005年5月,梅陆斌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他说,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贡献,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动拆迁矛盾纠纷成了社会热点问题。由于多种原因,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不愿接手。但梅陆斌却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拆迁纠纷的调处,为拆迁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并主动做好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梅陆斌积极帮助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与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铁肩担道义,正气助弱者。对于弱势群体,梅陆斌体现了更多的同情和关爱。2003年2月,经营砂石生意的吴某身患肝癌,耗尽家中所有积蓄后撒手而去。吴妻在清理丈夫生意上的债权债务时,发现与丈夫有生意往来的胡某还欠14000元的砂石款。但催讨中,胡某见吴某已死竟打起了赖债的主意。梅陆斌得悉后,义不容辞地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并为其追讨欠款。“没有梅律师的帮助,这笔欠款肯定要不回来了!”吴某的妻子对梅陆斌感激不已。

不求名,不求利,但求无愧于律师这个神圣的职业。20多年来,梅陆斌就是坚守着这个信念,踏踏实实地工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