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学车期间还未取得驾驶证,就开车上路练练手,5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港中队查获了这样一起“任性”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点多,新港中队联合交警大队整治小组,在我市沿江公路北新镇海新桥路段设卡例行检查,拦下一辆号牌为“皖NA5***”的重型自卸货车。检查中发现驾驶员苏某持有准驾车型为G的驾驶证,而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应持有B2驾驶证,苏某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苏某被处2000元的罚款。
苏某称,已经报名考驾照了,开车正是为了练练手,没想到今天上午从启东回海门途中,行至沿江公路北新镇海新桥时,遇上民警检查。新港中队民警表示,开车上路是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相符合的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开车上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应予处罚。
(朱雨杭 倪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