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由电脑公司出具,会寄给当事人
12月19日,市民夏先生拨打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他去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交付了录像费却没有发票。
夏先生告诉记者,前几日他去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工作人员告知他需要录像,并需交付100元的录像费。夏先生感到诧异:“我听说别人只要用电脑摄像头录一下就好了,不花钱。为什么我的这么麻烦,还要另外交钱?”为了早点办好公证,夏先生还是按要求做了。但交完钱录完像后,工作人员没有给夏先生开具发票,这让夏先生感到疑惑。
市公证处接到夏先生的反映后,立即与夏先生进行沟通,并作出了解释。夏先生办理的是遗嘱公证,与其他公证不同。按照规定,办理遗嘱公证必须要录像,并按照相关规定收取100元录像费。至于票据,工作人员解释,录完像要请电脑公司制作成光盘,发票由电脑公司开具,随后公证处会将票据及光盘一并寄给夏先生。夏先生对工作人员的解释感到满意,表示原来是误会一场,感谢热线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