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壁
时间:2014-12-18 A+   A- 举报

反映:12月16日,市民李先生拨打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他是今年退伍的士兵,部队帮他缴了两年的社保,这次退伍要把养老保险转回来,该如何办理?

人社局社保处回复: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退伍时部队出具的转移凭证、转移信息表和银行汇款凭证,到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05窗口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如果没有银行汇款凭证的,由所在部队出具《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后,参照上述手续办理。

 

反映:12月15日,合作镇村民孙先生拨打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他今年41岁,1998年参加了老农保,中间一直未缴费,到60岁时,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吗?

人社局农保处回复:根据规定,在2011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必须在达到领取年龄时一次性补缴,补缴满15年后,方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像孙先生这种情况,从现在开始应该按年缴费,并且到6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才能享受养老金领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