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11月25日,市民徐先生拨打12345公共服务热线称,这几年他常听说有工地发生工伤事故,作业人员致伤致残。徐先生的父亲也在工地打工,想要了解这样的一线工人有什么保障?
市建工局回复:根据启东市政府转发南通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1年开始,建工局要求施工企业包括所有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应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所有施工项目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在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若工人年龄超过60周岁,不适用工伤保险。
反映:11月24日,市民孙先生拨打12345公共服务热线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重,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请问工地扬尘控制有什么要求?
市建工局回复:一、工程施工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独立的建筑垃圾收集场所;二、工程施工应当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三、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四、施工工地内应当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五、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六、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风速达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