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未被告知遭断电
时间:2014-11-06 A+   A- 举报

供电公司:之前已在业主家大门上张贴缴费通知

11月1日,家住景秀天城21号楼的张先生拨打12345公共服务热线反映,前期因未及时缴纳电费,供电公司在没有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自行断电。

张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有好几个月不在家。8月份时,家中因欠缴电费遭供电公司断电。11月1日,张先生去供电公司缴纳欠缴的电费,工作人员表示要另外缴纳20元钱的复电费。张先生表示不解:“当时供电公司并没有发催缴通知就自行将我家的电断掉了。现在要我出复电费,这样合理吗?”

市供电公司接到张先生的反映后,对此事进行了核查。经了解,当时,工作人员已将催缴电费通知书张贴在张先生家的大门上,有照片为证。同时,工作人员还将欠缴电费一事通知了张先生的妻子。工作人员将情况向张先生进行了说明,张先生核实后表示是自己误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