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壁
时间:2013-03-22 A+   A- 举报

咨询:去年4月10日,我购买了一台价值2500元的空调,今年1月10日,我发现这台空调不能制热,经两次维修未能解决问题后,我多次找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最终同意退货,但要我缴纳800元的折旧费。请问,这折旧费是否合理?我应该缴多少?

启东工商局:根据规定,对于已经使用过的产品,符合三包规定换货条件,而消费者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但消费者须缴纳折旧费。折旧费按照折旧率(每日)×产品使用日期(日)×产品价格的公式来计算,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的规定,家用空调器的折旧率为每日0.1%。因此,你应该缴纳的折旧费为2500元×0.001×270天=675元。你可以要求商场退还多收的125元折旧费。

咨询:开办企业能否用自己的住宅作为企业的住所登记?

启东工商局: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对“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了新的规定。根据规定,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在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并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个人住宅如果未经变更批准,不得登记为企业的住所。

咨询:我在今年1月份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中多次出现死机现象。请问,我能否调换一部新手机?

启东工商局:你购买的手机由于已过了直接退货及更换期,必须先进行修理。按照手机“三包”规定,移动电话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话等性能性故障情况,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