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壁
时间:2013-01-31 A+   A- 举报

咨询:请问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回复: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在我省当地承包土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外来人员;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含农业企业)。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农业机械报废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咨询: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基金分配是怎样定的?

回复: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自交8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320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含省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15元,镇乡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5元。五保户和低保户、70岁以上老党员、90岁以上老年人、民政精减老职工自交部分由市财政解决,不向个人收取。

住院基金人均325元,风险储备基金人均10元,门诊基金人均65元。

门诊医药费用由参合者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和一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用药附方或清单、医药费发票原件、当年度化验报告、检查报告等证明病情的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予以补偿。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时,参合者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住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证明、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在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