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民声回应
时间:2012-12-20 A+   A- 举报

王先生:我于2005年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因种种原因,中断了缴纳。请问,我现在该如何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

回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在灵活就业后,应及时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续接养老保险关系;如果一时没有工作或收入,则可将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若事后想补缴养老保险,可携带养老保险手册或手册编号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领取补缴通知书,然后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缴费。咨询电话83312318。

蒋小姐:我经营零售药店,请问,该如何申请医保定点?

回复:根据规定,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零售药店,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副本;(二)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三)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四)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徐先生:我想咨询一下,吕四港镇五保户的分散供养标准是多少?

回复:标准为每人每年共计4200元,其中生活费为每人每月250元,其余1200元包括每人每年衣被费300元,医疗费600元,丧葬费300元,资金由镇财政计提后作为全乡镇五保人员统筹经费,统一使用,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