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坊排放污染水体
时间:2012-11-26 A+   A- 举报

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近日,市民李先生拨打热线电话反映,汇龙镇台角村兴龙路有一家作坊,将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的腐蚀性废水直接排放到兴龙路路旁的下水道,造成周边水体严重污染,致使农户无法正常灌溉。李先生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予以查处。

市环保局随后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前往实地查看。经查,该作坊业主杨某于本月初租用兴龙路一民宅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发蓝”,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在执法人员赶到时,该作坊正在将碱性废水排入下水道。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同时要求作坊在未办理好相关证照和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