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对学校门口的小店内,摆上电脑,放上长凳,提供小学生上网打游戏,以此招徕生意,家长怒斥无良店主——
为了生意,害了孩子!
前天,市民葛女士拨打本报民生热线称,“在实验小学西门对面的一家便利店内,店主私自摆设了一台电脑,供小学生上网或打游戏,一小时收费5元。”葛女士说,近一个月以来,每天她接儿子放学回家时,总能瞥见小店内的电脑前围坐着不少学生。“昨天,我儿子也抵制不住诱惑到那儿上网,被我丈夫发现后逮回了家。”电话中,葛女士愤怒地指责该店主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11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实验小学西门口。在校门口对面的一家华联便利店内,记者发现,店堂正中位置摆放着一台崭新的液晶显示屏电脑,店主还“贴心”地在电脑前放置了一条长凳。当记者询问店主该电脑作何用途时,店主表示,在空闲时间他用来玩玩。4点10分,学校放学铃声响起,孩子们从校门鱼贯而出,原本冷清的小店门前,一下子挤满了人。不久,记者看到,三四个小男孩费力地挤进小店,围坐在长凳上,熟练地打开电脑,打起了游戏。此时,店主并不加以阻止,仍忙于应付各种小生意。随后,又接连进来好几个学生,他们站在电脑前观看,不时指点几句。现场估计有近10名小学生。
当天,记者即向市工商局反映了这一情况。“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城西工商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
11月13日,趁着学生中午放学时段,记者与城西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一同来到实验小学西门口。不出所料,店内的电脑前依旧围着一群学生,其中一个孩子正兴奋地玩着游戏。见身着工商制服的工作人员突然到来,店主显然有些慌张。“提供网络服务并不在便利店的经营范围内。”面对工商人员的质询,该店主情绪激动地辩称,他仅是为招揽生意,放任学生使用电脑,未收取任何费用,并不算经营。记者当即拉住电脑旁的一个学生,询问店主是否向他收取费用,男孩表示,店主确实收了钱。听此,店主越发激动,一边高声喝斥道:“我收你钱了么?”一边驱赶学生们离开。男孩显然被吓住了,当记者再度发问时,他说是自己要玩电脑的。
城西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当即勒令店主,将店堂内的电脑收起来,不得再供学生使用,“若再出现此类情况,一经发现,我们将没收电脑,并处以罚款。”执法人员警告该店主。
昨日,记者于学生中午放学时段再度来到实验小学西门,发现该店内的电脑已被店主用黑色布套盖住,并未有孩子在此上网或打游戏。
就便利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服务一事,记者致电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徐森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对网络的认知度和辨别能力不够,特别容易沉迷在网络游戏和网络聊天中。因此,对于未成年人上网,应正确加以引导以及限制。“不论店主是否向小学生收取上网费用,单单为了招揽生意而放任孩子沉溺游戏及网络,就对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徐森说。
本报记者 小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