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家住汇龙镇的大学生沈铃玲给本报打来热线,向记者讲述了不久前自己在暑期实践中的种种遭遇,她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和她一样在暑期打工的大学生们,当心受骗上当。
暑期开始了,沈铃玲想通过打工来增加自己的社会阅历,于是,她和几个女同学在常州市的一家职业服务中心竞聘当上了服务员。可没想到,上班第一天,老板就令她们几个女孩子学会“陪酒”、“陪舞”等,吓得她们不寒而栗,连200元定金都没敢要回,赶紧离去。
随后,沈铃玲和她的同学在镇江市的一家高考培训中心打工,当时由于缺乏经验,她们连合约都未看就签了字。在工作中,沈铃玲发现该培训机构的教材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出于一种责任心,她找到中心负责人说明情况,没想到在交谈中竟获悉签约的培训机构和工作的培训机构是两家。“那我们的工资该向谁要?”沈铃玲不禁担心起来。“你们和谁签的约,就找谁要。”在同学们的追问下,该负责人竟抛出这样的言语。气愤之下,沈铃玲与几个同学决定撤出教学点,工作十多天,一分钱都没拿到。
值班记者提醒那些暑期打工的大学生们,打工要选择有诚信的企业及适合自身的工种。应聘时一定要和用工单位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据理力争,依法保护自己,谨防在打工中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