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几个星期前,她在市区一家小店里购买了一瓶某品牌180毫升的洗发水,这几天使用的时候发现洗发水瓶子上的价格标签掉了,瓶身上露出了“非卖品”三个字。陈女士找到小店店主讨个说法,店主却表示,这些洗发水是他在批发商那里按批发价进来的,不让退货。陈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是非卖品,为何还能公开销售呢?
记者联系了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由生产厂家在瓶身上标注“赠品”、“非卖品”的物品,不允许单独标价向消费者出售。一般情况下,作为赠品出现的“非卖品”本身是没有商标的,或者厂名、厂址等信息不全。如果是这样的“三无”产品,就更不允许销售。商家的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或换货。消费者也可以到市消协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包铃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