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市胶州路一栋高层建筑起火,截至11月16日9时20分,大火已导致53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事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鉴于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 我市消防部门想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冬季是火灾高发时段,各居民建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电气火灾等灾害事故均处于易发期和高发期,为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向市民朋友们提示如下:
一、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
二、液化气灶具要注重平时的保养、检查,未使用时,气阀保持关闭状态,一旦发生管道破损、漏气要及时维修。
三、注意检查家中的楼梯口、阳台等通道是否堆放着杂物,最好不要安装各种栅栏式围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难以逃生。
四、家中最好配有灭火系统,如家用灭火器等,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有车的市民要注意保持车辆状况良好,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修汽车的油路、电路。
六、发生火警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镇静,火警电话号码119要记清,火警电话打通后,应讲清楚着火地点,所在区县、街道、门牌或乡村的详细地址,要讲清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报警后要派专人在主要路口等候消防车到来,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到达起火地点。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您积极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启东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