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车祸可以算工伤吗?
时间:2010-03-12 A+   A- 举报

2月9日,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今年1月份,他在个体工商户吴老板处打工。1月7日,老板叫他骑车去送货,在回来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发生车祸。摩托车车主当场逃了,至今还没有抓到。现在陈先生住院已经花去2万多元医药费,医生说伤得比较严重,必须继续治疗。继续治疗必须再交费用,但陈先生已经没有能力支付医药费了。他找到吴老板,老板说他自己是个下岗工人,只是去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参加年检而已,也赚不到钱,所以不可能赔偿陈先生的医药费。陈先生想知道这个车祸算工伤吗?他现在该怎么办?

记者咨询了启东市和合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周向荣,周向荣表示,陈先生骑车送货回吴老板处发生车祸,这个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 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周向荣说,陈先生的情况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类。陈先生可以向老板提出赔偿要求。他建议陈先生可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另外,陈先生应该记住,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包铃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