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龄不符
近日,启东新闻网一网友留言称,她是原启东棉纺厂的下岗职工,1968年2月出生,现在长龙街一家店里打工。去年申请社保补贴时因年龄相差2个月未能享受到。原本以为今年可以享受社保补贴了,没想到去申请时还是没能申请到。她想知道,她为什么不能享受社保补贴?
记者联系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今年申请社保补贴的条件与去年一致,补贴的对象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失业人员、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残疾人员。上述人员灵活就业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4050”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是指到2007年年底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这位网友不能享受社保补贴还是因为年龄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