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的医药费如何报
时间:2009-12-14 A+   A- 举报

市医保中心:需出具情况说明等

近日,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来电称,他的父亲是离休干部,去世后政府给母亲办理了医保。前几天,母亲去上海亲戚家小住,因生病在上海医院挂了急诊,用去医药费5000多元。他想知道,这医药费用该如何报?

记者联系了市医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政府给离休干部遗孀办理的是住院医保。一般来说,在外地看病需要有本地开具的转院证明。如果是外地急诊,个人需出具情况说明,然后凭门诊病历、住院发票等于12月15日前到工人文化宫十楼医保中心大厅7号窗口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