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公司:民用电不变,非民用电涨3.1分
近日,市民黄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他听说现在的电价涨了,他想知道是否真有此事。
记者联系了市供电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说,从11月20日起,我市电价执行江苏省统一标准,非居民用电每千瓦上调3.1分,居民电价暂不调整。目前,国家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的改革方案,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居民用电改革何时实施,如何实施,将由各地提出可操作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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