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相关细则出台后即可办理
近日,市民倪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咨询,他想办一个食品加工企业。在办理卫生许可证时,市卫生监督所表示,卫生许可证办理已经移交质监部门,但质监局又表示暂时无法办理。他想知道,到底何时才能办理?
记者咨询了市卫生监督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加工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办理移交到质监部门;超市等流通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办理移交到工商部门。市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新法中仅规定将政府部门相关职能进行移交,但配套措施相关细则没有出台,作为基层的质监部门,他们也不知道具体该如何办理。现在,不仅在启东,其他不少城市也存在相同的问题。最近,他们经常打电话向上级质监部门询问,一旦细则出台将立刻恢复办理,希望市民能够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