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陆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她是东洲新村11号楼的顶楼住户,她家住房的屋顶漏水已有多时,每逢雨天,家里便“水漫金山”,水一直蔓延到楼梯间,连房梁的木头都已出现腐烂,非常危险。曾让物业公司前来解决却一直没有结果。陆女士想知道,房顶的漏水应该由谁来负责?
记者联系了该房屋的开发商银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陆女士所住的这套房子顶楼的跃层是赠送的,所有权属于陆女士。2005年以后的房子是终身维修的,而陆女士的房子是2000年的,保修期为5年。超过保修期后,陆女士可以让物业公司前来进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得自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