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工办:不同类型不同补贴
近日,启隆乡吴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询问,他想在启隆乡流转土地发展规模农业。听说土地流转有财政补贴,他想知道具体如何补贴?
记者从市委农工办了解到,凡当年新增连片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设施农业,流转期限5年以上,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市财政给予流转方农户每亩100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发包方每亩2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流转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给予发包方每亩3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土地流转用于新建连片钢管设施大棚的,按钢管大棚面积100~200亩、201~300亩、301~500亩、501亩以上等四个档次,分别给予发包方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组织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