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优待条例正在落实
市民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她的一个亲戚原是一名军人,退伍后在乡镇兽医站工作,属大集体企业编制,工龄40多年,前几年去世了。“不知道这种情况家属有没有遗属补助?”张女士询问道。
记者小包咨询了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工作人员答复说,死亡退伍军人家属享受遗属补助的有两种对象,一种是伤残军人因公因战四级以上残疾的;另一种是现役军人在部队身亡的,符合因公身亡,母亲年满55周岁、父亲年满60周岁无固定收入,子女未满18周岁这三种情况的。去年,我省出台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其中规定,凡1954年前入伍的,持有复员证,并原先享有民政部门生活补助的可以享有遗属补助。目前我市正在落实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