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不可翻建
近日,南阳镇安平村的倪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说,最近他想在南阳镇的老宅翻建新房,但他与父母的户口都是城镇居民户口,他想知道,是否可行?
记者小包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市国土局用地科,工作人员说,集体土地为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只提供本集体(村、乡)农民建房使用。也就是说,农村村民建房的前提是户口必须在该村,然后根据家庭成员多少确定建房面积。像倪先生和他家人这样的居民户口是不可以在农村翻建新房。倪先生家的老宅只可以在原来面积范围内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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