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为何不交房?
时间:2009-02-17 A+   A- 举报

■市建设局:销售许可证暂未办好不能交房

■售楼部:延期交房,公司会根据合同赔付违约金

2月15日,本报接到市民倪先生的热线电话称,他在2006年购买了东方明珠一套住房,当时合同上约定2007年7月31日交房,但到现在还未见动静。

“当时孩子在市区读高中,购买这套房子,本来是为了给孩子陪读用的。现在孩子都上大学了,房子却还没拿到手。”倪先生说,东方明珠共有几百家住宅用户,他们签订的交房合同有两种约定,一种是2007年5月31日交房,一种是2007年7月31日交房。然而到现在,签订这两种合同的人基本都没有拿到房子。

倪先生告诉记者小包,这期间,他多次询问东方明珠的售楼部。售楼部工作人员就是把交房日期一个劲地往后推,从2008年5月推到7月,从7月推到元旦,但时至今日还是不见交房。“元旦过后,我又问过售楼部,工作人员回答,他们也说不清楚,请大家耐心等待,一旦有消息,会及时通知。”倪先生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他们这几百户人家一个说法。为什么到现在还不交房?到底什么时候能够交房?
小包随即拨打了该楼盘售楼部的电话,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他们现在也说不清楚公司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确定交房。但购房合同上约定,延期交房,公司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小包又试图与该楼盘的开发商江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联系,却一直未能联系上。

小包又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市建设局房产科的曹科长。曹科长说,该楼盘当初公开发售时已办妥了预售手续,但是现在开发商不能出具完整的工程建设的相关材料,所以他们不能向其发放销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未办妥就不能向用户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