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09年补贴方案暂未出台
近日,市民周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他是一个尿毒症患者,且是城镇户口。听说民政部门每年对尿毒症患者都会有2000元的大病补助。他想知道此说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记者小包咨询了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小包, 2008年,市慈善基金会、市民政局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了慈善大病救助行动,投入40余万元,资助特困居民中的尿毒症患者。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每位患者资助2000元;不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每位患者资助5000元。
“2009年,我们民政局还会组织实施大病救助,但今年的对象不一定是尿毒症患者,具体的方案现在还没有出台。”工作人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