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弃婴16年如何申报户口
时间:2009-01-19 A+   A- 举报

民政局:先办公证后报户口

1月13日下午,南阳镇周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他的一位亲戚在16年前收养了一个遗弃在自家门口的女孩,但因为家里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一直没能办理收养手续。

记者小包首先咨询了市公安局户政科。有关工作人员回答说,最近相关政策出台,超生、非婚生、早生早育可以凭出生证明申报户口了,但这个女孩不属于可以申报户口的范围。收养的孩子没有收养手续不能申报户口,具体如何办理收养手续还需咨询民政部门。

小包随即又拨通了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小包,根据《收养法》规定,这个女孩不符合收养条件,一般收养的小孩要在14周岁以内。不过2006年12月,国家民政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事实收养满5年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凭收养证明也可以申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