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吕复信用社职工:我是1969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现在与爱人借居在吕复信用社内。根据政府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我们双职工退休无房产家庭能否享受政府平价安居房待遇?
市建设局房产办工作人员答复,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申请:1.申请家庭夫妇双方中至少有一方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以上,另一方为城镇非农业户口;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3.无房或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4.购房时夫妇双方平均年龄满28周年,单身满30周岁。 (铃 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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