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镇读者:1971年我将户口迁入曹家镇成为居民户口,在窑厂工作。窑厂转卖后我便失业在家。现在我已66岁,没有生活来源,妻子身体不好,孩子参加工作不久,家庭经济困难。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民政局社会救济科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国家政策,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可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的市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将材料上报镇乡民政办,民政办的同志调查核实后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山 水)
内容举报
文章标题:
链接地址:
* 举报类型
* 举报内容
* 举报人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