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镇村民黄先生:前几年,本人外出经商,责任田让村里安排给郁某耕种,后郁某因病死亡。现在我已返回农村。请问可否收回责任田?不知土地承包从哪一年开始,承包期有几年?
市委农工办经营管理科工作人员答复,土地承包第一批从1984年到1997年,第二批从1997年到2027年,承包期为30年。能否收回责任田,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1997年之前让给他人耕种的不能再收回;如果是1997年以后的,要看是否有土地流转手续,流转是否到期。 (包铃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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