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新闻网一网民:请问现在农村还收取地租费吗?今年为什么要向农民收防洪费?
我省自2005年开始免征被称为“地租费”的农业税。市委农工办同年对一事一议筹资办法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全员劳动力负担改为劳田各半负担。对于防洪费,市水务局的工作人员答复,今年不是第一年收取。根据2003年出台的《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城乡有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每人每年缴纳10元防洪保安资金。无固定工资性收入的城乡居民、现役军人和执行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职职工可以免缴防洪保安资金。防洪保安资金重点用于治理淮河、太湖和江海堤防达标等区域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没有流域性、区域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地区,主要用于本地水利工程建设。 (小 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