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陈女士:我想了解一下,市里的相关规定中,哪些已去世的离休干部能享受住房补贴?具体内容向谁咨询?
市老干部局有关负责人回复,为切实解决离休干部住房补贴问题,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日前专门出台了《启东市离休干部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规定,凡1998年12月1日(含当日)以后去世的且配偶(再婚的须有法定手续)现仍健在的离休干部可享受住房补贴。离休干部及其配偶在2007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均去世的,1998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去逝的离休干部,均不在此补贴范围内。详细内容请向市委老干部局咨询,电话:83312706。 (山 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