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产权该如何办理
时间:2008-03-24 A+   A- 举报

大兴镇黄先生:我在结婚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房产证上只署了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想把妻子的名字添上。请问,婚后产权证上再添夫妻另外一方的名字,有何条件,又如何办理?

市房屋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回复,若所购商品房为婚前购买,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作为夫妻一方的私有财产,要办理夫妻共有产权需先到市司法局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市房屋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若所购商品房是婚后购买,夫妻另一方为隐性共有人,办理共有产权则只需夫妻另一方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件到市房屋交易所办理即可。目前市房屋交易所尚未开通办理夫妻共有产权更改业务,该项业务将于今年5月1日后实施办理。      (小 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