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一个体工商户:听说国家有规定,农村的小商小贩可以免交工商规费。为什么我们镇工商所还向我们收费呢?
启东工商局监察科有关负责人回复,财政部关于规范收费管理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中有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免收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优惠政策。我局曾就这个问题专门向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请示,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的复函内容是,这个优惠政策按“从2005年1月1日起对在农村(指城市、建制镇及集镇以外的地区)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办法进行具体操作。我市除启隆乡外其余镇都是建制镇,建制镇个体工商户不享受此优惠政策。所以,当地工商部门收取相关规费是合法的。 (小 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