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先生:元宵节过去了,可市区还听到有鞭炮声。据说现在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请问这项禁令是否还实行?违禁者会受到什么处罚?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答复,市政府关于有关市区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依然实行。禁放范围指东至惠阳河、南至南苑路、西至头兴港河、北至中央河的地带,开禁的时间是指除夕至元宵,其余时间一律不允许燃放。如有违禁燃放现象,市民可以报警。一经查实,违禁者将被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小 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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