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5月16日中午,我从市区人民路一大超市购买了两瓶红葡萄酒。18日打开喝时,发现其中1瓶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007年5月15日,顿时让我心生疑惑:山东青岛生产的酒,第二天启东就有得卖,真够新鲜的。转念一想,理论上是可以做到的,现在交通快捷。但细细一品,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在此提醒大家:购买商品时多留点心,此外商家也要诚信经营。 董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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