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及垃圾禁烧督查工作全面启动
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督查力度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启东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全市秋季秸秆禁烧禁抛及垃圾禁烧工作已全面启动。
此次秋季禁烧工作督查时间为9月26日至12月31日(可根据实际收获期和上级要求进行调整)。督查重点区域包括大气空气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和旅游景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学校、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主城区周边30公里范围内。
根据相关部署,此次我市成立1个督查中心和11个驻镇督查巡查组。市督查中心对各驻镇督查巡查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和“双禁”以及垃圾禁烧工作不力的区镇、村居进行督办。各驻镇督查巡查组对挂钩区镇责任网格建立、组织体系、秸秆临时堆场设置、综合利用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开展督查,对秸秆收集储运、综合利用和“双禁”应急响应等进行督查,及时、如实通报巡查结果和火点信息。各区镇将同步建立秸秆“双禁”、垃圾禁烧督查组织网格,安排专人负责,分片包干,对工作不力的村居实施督办,全面落实秸秆“双禁”、垃圾禁烧工作责任。
(本报记者 朱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