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产权交易所着力推进房地产信息平台建设
时间:2017-09-28 A+   A- 举报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房地产交易所以数据公示为突破口,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

消费者订购了商品房,交易合同及时网签备案是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从7月份起,购房者只要在启东房地产热线网(www.qdfdcy.com)信息查询专栏“商品房买卖合同查询”中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合同编号,就可以随时了解交易合同的备案状态,并可以查看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果购房人需要在外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取公积金,不必再为合同网签备案证明来回奔波,只需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即可。

需要提醒的是,市民订购商品房并交付首付款后,开发企业就应当在网签系统中提交合同备案申请,系统会自动即时编号,购房人应该向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索要合同编号以便查询。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发企业应当将销售房源在售楼部现场公示,并随时更新销售情况。9月起,房交所把楼盘表搬到了网上,市民只要打开启东房地产热线网信息查询专栏“商品房楼盘表查询”,就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各个商品房项目的楼盘表,包括房屋的楼层、房号、面积、用途及销售单价等内容,并且房屋的销售、抵押、查封等情况也实时进行更新、一目了然。目前房地产热线网上公示的是今年1月以来开盘销售的商品房项目。

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机构,除了办理营业执照,还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今年5月起,房交所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所有已经备案的经纪机构及其举办人、从业人员都在启东房地产热线网上进行公示。近期,房产所正在与税务、不动产登记、银行等部门协作,大力推进“网上联办”,不久之后,在已经备案的经纪机构办理二手房过户的市民,将获得房源核验、二手房合同网签、交易税费网上申报、交易资金托管等更加安全便捷的中介服务,二手房交易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今后,房交所还将陆续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奖惩和信用评价等情况,并适时推行中介服务评分制度,通过市场选择来推动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优质、操作规范。

(张以 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