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5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并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现面向社会征求对履职报告对象履职情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反映履职报告对象的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建议和意见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寄送至启东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发电子邮件至rsdbgw@qidong.gov.cn。联系电话:83352871。
履职报告对象名单:
吴永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江海龙 市司法局局长
杨海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海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海荣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龚磊磊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赛花 市商务局局长
王振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飞 市统计局局长
陈 杰 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
魏清见 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
王麒锟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丽华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 楠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印春柳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启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