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人行道上的隔离桩
2018-11-12 10:48:33 来源:启东日报数字报 阅读数:2829

谁动了人行道上的隔离桩

为己私利数度破坏市政设施,两男子被行拘

本报讯 近日,市区各大十字路口,设有停车位的沿街商铺靠近人行道进出口的位置,都新安装了隔离桩。人民东路附近一商铺的业主认为隔离桩影响了生意而反复拆毁隔离桩,被处行政拘留3日。


为保障行人安全,为建设文明城市添砖加瓦,市政养护所从今年9月起,在市区各大十字路口的沿街商铺靠近人行道进出口的位置,都安装了墩子状的隔离桩,使机动车等大型车辆无法通过。

但令市政养护所工作人员没想到的是,位于人民路建设路路口东北角的隔离桩,在三个月不到的时间内,数次被损毁。即使重新修复,水泥还未凝固,隔离桩又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面对如此棘手的恶性事件,市政养护所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11月5日,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等方式,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和姜某。经询问,刘某和姜某两人对破坏隔离桩的行为供认不讳。破坏隔离桩的原因很简单——为了私利。刘、姜两人是附近商铺的业主,他们认为隔离桩的出现影响了自家的生意。两人便商议着把东北角的隔离桩拆毁,让货车从该处通行。

10月13日晚,刘某和姜某从隔壁商铺借来电钻,两人合力将此处中间两根隔离桩从根部挖除,并将隔离桩扔到附近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这次破坏行为不仅让货车畅通如前,而且没有受到处罚,这让两人尝到了“甜头”。

11月初,两人看到原地又安装好了新的隔离桩,根部的水泥还未完全凝固,决定再次实施破坏行为。同样是夜幕降临时,两人找来绳子和铁锹,将绳子缠在隔离桩上,然后将铁锹从绳子中间穿过,摇晃隔离桩使之松动后,再合力将隔离桩拔出。这次的破坏行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两人被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抓获,处行政拘留3日。刘某和姜某对于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获知,根据江苏省有关条例规定,沿街商铺靠近十字路口的入口,适合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禁止机动车进出。


编后

损坏两根隔离桩,看似没有伤及旁人的合法权益,但这一点一滴的“小恶”,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是在给文明城市抹黑。仔细分析公共设施屡屡“受伤”的原因,无外乎这么几种情形: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有的是为了一己私利,有的则出于好奇、好玩、无聊搞“恶作剧”……不管何种目的,都是置公共道德于不顾的表现,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

公共设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个市民既有使用权、享受权,同时也有保护、监督的责任,不能纵容姑息那些破坏行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爱护隔离桩等公共设施不仅是在为自身素养加分,也是在为城市文明加分,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做旁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