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向公平迈进一步
2018-09-19 08:26:33 来源:启东日报数字报 阅读数:3395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新个税法实施后,税务部门将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表示,个税改革有三大意义:一是稳定财政收入,二是完善税收结构,三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9月18日《证券日报》)

事实上,个税本是作为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而开征的一个税种。然而,目前个税征收仍存在“逆向调节”的现象,工薪阶层成了实际的纳税主体,个税实际上成了“工薪税”,加上“房奴”“车奴”“孩奴”等社会现象,让工薪阶层“压力山大”。可见,本次个税改革,将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个税征管,显然向公平迈进了一步。

个税征缴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分蛋糕”的问题,即社会财富如何通过两次分配过程,达到公平和效率的最佳切合点。事实上,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的,唯有公平的分配,才能达到有效率的经济。问题是,在低廉劳动成本的依赖,已成惯性的现实中,要找到这个切合点,尚需在个税调节上有所作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及综合征缴政策,政府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劳动者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劳动者得大头。比如,在我国澳门,对中产以下实行了个税减免政策,年收入20万才需缴税,30万实际仅缴1000多元,年收入100万也仅缴约4万元。

可见,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关键是要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比如,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说通俗点,就是按家庭、按年度征税,并且个人及家庭的社保、交通、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管力度,让个税回归调节分配不公的本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负公平。

(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