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学前、义务、中职、普高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出炉
2018-09-19 08:25:54 来源:启东日报数字报 阅读数:1199

最高可获每年2000元助学金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学前、义务、中职、普通高中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出台,最高可获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正式注册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的认定方式为: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烈士证等证明认定;残疾学生或其他家庭成员残疾凭残疾证认定;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认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帮扶手册》认定;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的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领助证认定;重病户家庭,凭就医资料(病历、住出院记录、医疗自费发票等)认定;单亲且家长收入较低家庭的学生,凭村(居)委会等证明认定;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凭村(居)委会等证明认定;外来务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暂住地村(居)委会等证明认定;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关材料认定。

其中,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对象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阶段:一般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1000元/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1500元/生。初中阶段:一般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1250元/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年2000元/生。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对象,正式注册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免学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对象正式注册学籍的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奖助学金及特困补助: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品学兼优学生;助学金及特困补助申请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特殊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学校奖助学金及特困补助:学校按学费收入的3%~5%提取经费用于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如:生活费、住宿费等补助)等支出。

(王天威 朱风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