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8-07-30 11:09:59 阅读数:9455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1.文字记者2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熟悉和掌握新闻理论知识,有良好的新闻采写基础,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三年以上新闻记者或编辑岗位经历,或具有新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摄影摄像记者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类或艺术类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一定的视觉素养,能灵活运用各种摄影摄像镜头语言,精通数码影像处理技术;

有三年以上新闻单位摄影摄像岗位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本科。

3.新媒体运营专员1名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和新闻敏感度,熟悉APP、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特点,熟练运营微信公众平台,熟练运用微信第三方排版系统;熟悉Photoshop、PPT、Premiere等实用软件,以及专业的H5制作平台;

有两年以上新媒体采编或运营经历或“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三级证书者,专业不限。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形式。

网络报名:有意向者请于8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jsqdxw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高校/报考职位/手机号码”。

现场报名: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全媒体管理部(启东市汇龙镇长江中路723号三楼),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8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材料包括:

1.《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版照片);

2.电子版证件照(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四)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依次一次性递补。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

(六)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

(七)聘用。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为自动放弃。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人事关系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由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并委托启东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参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招收大学毕业生工资标准和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现职采编业务人员绩效考核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在受聘期间,由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按有关规定统一按企业标准办理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负责解释。相关通知及表格请登录启东人事人才网下载。

咨询电话:0513-83128810,0513-83128813

                                                                  启东市新闻信息中心    

                                                                    2018年7月2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