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浮子筏禁渔期偷捕被抓
2018-07-20 09:16:33 来源:启东日报数字报 阅读数:1224

我市持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涉渔行为

两浮子筏禁渔期偷捕被抓

本报讯 眼下正是海洋禁渔期,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心存侥幸,出海捕捞。7月17日,我市渔政监督大队联合公安部门,在塘芦港查获非法捕捞浮子筏2条,浮子筏上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90公斤。


当天上午,市渔政监督大队在协兴港的例行巡查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协兴港北边的塘芦港外侧海域,有几艘浮子筏正在偷捕,马上要进港卸货。接到举报后,渔政监督大队当日值班的副大队长毛圣斌与举报人进行了核实,立即部署抓捕工作。为防止打草惊蛇,执法人员换上便衣,驾驶普通车辆前往塘芦港。由于人手不够,渔政监督大队还安排了正在茅家港外侧海域巡航的中国渔政32543前来增援,同时联系公安部门请求联合行动。

从早晨就开始出海巡查的执法人员未进一粒米、未喝一口水,烈日焦灼地炙烤着大地,执法人员顶着近34℃的高温,守在港口静静地等待浮子筏现身。中午12点,浮子筏陆续进港准备卸货,执法人员抓住时机,纵身跳上浮子筏,控制住偷捕人。执法过程中,浮子筏上的人员态度恶劣,不予配合。此时,民警赶到,将所有人员制服。

经查,被抓获的两名浮子筏筏主王某和吴某均为外地人,当天清晨驾驶浮子筏从塘芦港出海,在160/2海区内,违反海洋禁渔期规定,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实施捕捞的拖网网目仅为20mm,比国家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小了34mm。两筏出海人员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90公斤,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涉案人员已全部移送公安,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正在进行下一步侦查。

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浮子筏”属于“三无”船舶,各方面指标均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隐患极大。浮子筏捕捞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作业方式,但受利益驱使依然屡禁不止,渔政监督大队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涉渔行为。

(朱雨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