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签下11.09亿大单
2018-06-13 09:53:32 来源:启东日报数字报 阅读数:2903

合同总价占公司去年营业收入的三成多

本报讯 6月12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合资子公司江苏林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广核林洋新能源泗洪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泗洪领跑者基地项目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根据合同内容,本次主要合作的项目为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2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和泗洪县天岗湖乡天岗湖区域4号领跑者项目EPC总承包。两项目均采用“渔光互补”建设方式,合同总价分别为54940万元、55950万元,总计约11.09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30.9%。

据悉,此次项目中用到的N型单晶双面高效组件是林洋能源2017年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之一。截至目前,林洋能源累计建设、并网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近1.5GW。未来,林洋将结合N型单晶双面高效产品,充分发挥林洋研究院的技术优势,开发各类高可靠性、高性价比、高效发电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凌阳 范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