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最严“治补令”
2018-05-21 09:37:32 来源:启东日报数字报 阅读数:2808

多部门联动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本报讯 家里有学生的家庭,有几家不把孩子送去课外培训机构“补课”?除对教师课外违规补课严厉查处外,今后,启东市面上的校外培训机构也要戴上“紧箍咒”了。日前,我市出台《启东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教育、民政、公安、消防等多部门联动,严查办学资质、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由市政府统筹协调,教育局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负责,公安、消防、行政审批、安监、城管等相关部门、各属地区镇、街道和各学校积极参与,共同治理。治理工作要求:审批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对无证无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对无证有照(虽领取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下同)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局申报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目前,排查工作已经开始,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除对安全隐患、办学资质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治理外,教育局负责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对违法违规的中小学校和教师要查实一批、处理一批。

集中整治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机构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并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发文通报。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促进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的体制机制。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80923808,邮箱:qd80923808@163.com。

(王天威 陈卫东)